按照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》(建設部令第141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我廳對大連君發(fā)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7家申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企業(yè)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查,現將審查意見予以公示。公示時間為: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4日。
對審查意見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行政審批處反映,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,個人反映情況要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聯系電話、地址、郵政編碼。
按照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》(建設部令第141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我廳對大連君發(fā)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7家申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企業(yè)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查,現將審查意見予以公示。公示時間為: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4日。
對審查意見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行政審批處反映,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,個人反映情況要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聯系電話、地址、郵政編碼。